刘女士:滕州市锦泰铭城小区9号楼某层楼内的供水管道损坏,当住户室内用水时,走廊地板向外渗水,物业及开发商一直未处理,请处理。
滕州市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责成滕州市住建局调查处理。3月1日,住建局质监站联系建设单位共同到业主反映的楼层进行现场查看,该渗水处为楼道公共部位,且已经被业主自行改造镶贴瓷砖。针对双方对维修事项未达成一致问题,市质监站又联系业主和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召开了调解会,经过沟通协商,建设单位承诺对渗水部位进行维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回访,刘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