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枣庄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为促进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更好地服务外贸发展,自5月1日起,我市新增外贸企业已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
枣庄新增外贸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到检验检疫机构申办原产地证书。已获得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的企业,可继续使用原发的《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或“一证两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办原产地证书。
该项政策实施后,申报企业无需再往返于多个部门,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结,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成本。(记者 张孝平 通讯员 贺文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