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连日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城区存在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违章建筑、乱贴乱画、渣土抛洒等城市“十大顽疾”持续进行强力整治,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打造鲁南地区最干净、最美丽、最有序的城市,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今年以来,按照枣庄市委、市政府要求,滕州出台了《滕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理念,健全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机制,按照创卫工作整体部署和时间节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推进“八大重点工程,二十项专项治理”,打好创卫迎检攻坚战。
此次整治主要内容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在市内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及随意摆摊设点,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或设施不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擅自张贴和涂写或刻画、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运输车辆泄漏和遗撒、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和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垃圾等,突出对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无证经营,确保城区市容环境规范有序。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十大顽疾”类案件查处工作意见》对相关案由内容、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对部分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坚决予以顶格处罚,例如对于在市内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和随意摆摊设点的,流动农产品的小摊点二次违法的,可处20元至50元罚款;三次及以上违法的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对于在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