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今日滕州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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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 星期

大坞司法所:3.15消费维权我们在行动


本报讯 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唤醒消费者维权意识。3月15日,滕州市司法局大坞司法所开展“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大坞司法所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对消费者畅通维权渠道进行了重点宣讲。同时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司法所干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解答,使群众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

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弘扬“诚信、公平、法治”的文化,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讯员 赵儒攀 陈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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