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滕州市城管局获悉,为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现市场化、规范化、常态化,我市出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我市对连续3个月排名后三位的镇街,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于累计5个月排名后三位的镇街,约谈该镇街主要负责人;对一年内累计7个月排名后三位的镇街,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核中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不予得分。
对保洁公司的考核,我市将根据月考核结果拨付其费用。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当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每扣1分扣罚当月保洁费用的5%,最高不超过月保洁费用的15%,扣除的保洁费用直接返还镇街抵补保洁费用。 (特约记者 赵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