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我市获得2014年国家和省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价补贴11473万元。
据悉,我市获得电价补贴范围包括焚烧农林生物质秸秆、污泥发电、风力发电等领域,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占10420万元。统计显示,去年我市共焚烧处理农林生物质秸秆42.57万吨,折合节约标煤约15.48万吨。通过焚烧生物质秸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0.5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1316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1146吨,增加农民收入约1.7亿元。
通过实施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等一系列措施,我市以焚烧秸秆、污泥发电、风力发电为龙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已逐渐发展壮大,并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对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产业结构,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