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讯 为充分体现城乡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满意低保,峄城区严格规范全区低保公开公示工作。
吴林街道西潘安居的杨列柱二级残疾,子女都在上学,家庭比较困难。经村党群议事会研究通过,杨列柱向当地民政部门递交了申请,经调查核准后,被纳入低保范围。在他申请低保的过程中,进行了两次公示。“经过公示,让群众及时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有问题能直接反映,避免了暗箱操作,也还我们干部一个清白。”居支部书记邵明启说。
在规范低保公开公示工作中,该区要求所有镇街的村居都要在办公所在地醒目位置悬挂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低保公示栏主要用于张贴《峄城区低保长期公示表》,对低保对象长期公示。由镇街据实填写,按照A4纸规格统一打印,盖章张贴,还须按照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定期更换公示表。
该区还要求公示申请条件、流程,不应享受低保的几种情形等;对享受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的公示,应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保障人口数、保障金额等;新增低保对象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日常公示;同时还公示镇街、区民政局两级监督电话,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统一公示时限,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街审核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区民政局审批新纳入的长期公示。
(张大东 张洁 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