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滕州市人社部门获悉,从8月份起,滕州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1.2万元。
据了解,本次创业补贴标准的调整,是针对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所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创业者,向其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可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不含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相关资料。(记者 王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