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A2: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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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7日 星期

打“组合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市政府20条财政政策措施解读之二

本报记者 张运永

近日,市政府出台20条财政政策措施,就是打出“组合拳”,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综合利用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手段,共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年来,我市高度关注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先后采取了很多扶持措施,包括设立市级接续还贷资金,解决企业资金接续,对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等,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这次出台的20条财政政策措施,将使这些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在银行方面,建立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筹集资金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对银行向诚信好、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坏账损失,在省里补偿30%的基础上,市里再补助10%。这项政策出台以后,银行贷款的风险就小了,贷款的积极性高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也会得到相应缓解。

在保险方面,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试点。凡纳入省级试点的,在省以上财政补助保费的基础上,市级再按保费总额的10%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超过150%的损失部分给予风险补偿,所需资金省里负担70%,市级负担15%。这项政策,可以充分发挥保险特有的融资增信功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在融资担保方面,设立了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市金土地担保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减轻企业负担。从今年5月1日到12月31日,枣庄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收费费率降半,由2%降为1%,保证金交存比例也减半,由10%降为5%。同时,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代偿分担机制,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发生代偿时,由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银行按协商的比例共同承担代偿责任;积极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约的增信作用,运用政府采购工具打通金融资本向小微企业的传输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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