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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0日 星期

我市征集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岗位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即日起,我市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凡能持续为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和适当生活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于7月底前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据了解,凡是有意向申报见习单位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岗位信息统计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认定为枣庄市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期限为1年。

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见习期间,见习高校毕业生由见习基地管理使用,其工作生活条件由见习基地提供,各市直见习基地要为毕业生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2倍(目前每月1740元)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见习基地和市级财政各按50%承担。同时,见习基地要为见习毕业生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先行垫付,市级财政按规定比例集中进行核拨。

为规范就业见习工作,我市同时规定,各市直见习基地要对见习工作的开展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见习相关规定招募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生活补助、强化对见习毕业生的管理与使用,见习期满要对见习毕业生做出考核鉴定。

据悉,见习岗位征集结束后,人社部门将及时公布经认定的市直见习基地,发布见习岗位和招募公告,有针对性地集中举办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组织我市高校毕业生报名申请就业见习。(记者 刘明 通讯员 孙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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