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讯 “在全区2014年度区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审核中,1个街道、2个区直部门、2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尚在党政纪处分期而没有通过审核。”在谈到对评先树优的审核把关时,峄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进一步规范对拟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审核把关工作,日前,峄城区出台了《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对拟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审核的工作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负其责、同步审核的原则,严把先进审核“廉洁”关。同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审核工作小组,建立拟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线索提前初核制度,明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取消拟受表彰的先进集体资格的六种情形和取消拟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资格的八种条件。
据了解,因为没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处分的,今年1—4月份,该区先后取消7个单位、4名党员干部的拟受表彰资格。 (孙法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