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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0日 星期

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新政策


本报讯 6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新政策。

放宽贷款准入条件。将贷款申请的准入条件由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即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工作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首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贷款最高额度由70%提高到80%。公积金二套普通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为30%,贷款最高额度由50%提高到70%。提高贷款额度。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拟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不变。

制定了《枣庄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记者 刘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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