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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9日 星期

我市再取消下放26项行政审批事项
277项保留事项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2015年第一批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枣政字〔2015〕21号),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对省下放到全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承接落实,同时取消5项,下放2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

去年以来,我市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成立了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作为专门工作机构,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有力抓手,全力向前推进。2014年12月,以市政府第140号令公布了取消19项、下放3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同时将市级保留的277项行政审批事项作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据悉,今年我市将主要从三方面入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对全市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每一项均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8月份向社会公布。由市编办牵头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与省直部门对接,同时加强对区(市)编写工作的指导,确保系统(行业)内同一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等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相对统一,确保业务手册成为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服务指南成为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提供的具体指引。二是清理规范涉审收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要求,对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凡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引导职能部门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对保留的、取消后仍需监管的、转移的和下放、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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