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市港航管理局迅速反应,紧急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全市水上旅游船运输安全。
6月2日,该局第一时间下发了紧急通知,并到旅游景区现场督导,强调安全运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现场监管、安全检查等各项措施,切实做好辖区旅游船舶安全监管工作。
各职能单位也迅速行动,督促辖区水上旅游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海事现场监管人员加强旅游船安全检查和旅游航线巡航力度,全面梳理检查船舶航行资质和船员适任证书,严查船员无证、酒后、疲劳驾驶、夜航、超员、未按规定配备使用AIS导助航设备等违章行为。同时,要求现场监管人员和水上旅游企业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在航行中突遇雷雨、暴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有条件的要回港避风,没有条件回港的要及时妥善锚泊,严禁冒险航行。水上旅游企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应急准备,遇有险情,及时组织自救和拨打求救电话。台儿庄、滕州港航管理处迅速召集台儿庄古城、台儿庄湿地、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管理人员和船员座谈,督促旅游船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人员、船员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旅游船舶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
我市海事、船检、运政等执法部门也于6月4日对台儿庄古城和台儿庄湿地旅游船舶进行联合大检查,严查旅游船是否适航、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员是否适任、是否在规定航线航行、船员对航线水域是否等熟悉情况,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水上安全。(孙景耀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