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使群众感受到了党风政风带来的新成效、新变化。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别是:
1、滕州市张汪镇十字河村党支部原书记赵成龙骗取库区移民补贴款和国家小麦种植补贴款,被开除党籍。
2、薛城区沙沟镇南常西村党支部原委员、南常管区原书记褚福东侵占村集体土地补偿款,被开除党籍。
3、山亭区水泉镇田坑行政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委员王延柱侵吞小麦补贴款、侵占村集体土地承包款、指引他人倾倒废酸污染环境,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市中区税郭镇畜牧站原副站长(主持工作)刘慎国占用养殖户资金和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
5、峄城区阴平镇石泉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庆民骗取国家种粮直补款和抗旱补贴款,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台儿庄区泥沟镇新河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孙叶海收受贿赂,为他人违法生育提供便利,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始终牢记宗旨,自觉严守法纪,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枣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