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8日至20日,市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领导干部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这次读书会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18至19日,与会人员按照要求对规定书目进行了自学;20日下午,举行集中辅导学习,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作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辅导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同道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市政协主席邓滕生,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市委常委周杰华、张宝民、王邵军、秦元祥、高一、马金栋、董沂峰、孙欣亮出席。
胡建淼从什么是法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全面解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措施,报告既有专业系统的理论阐释,又有鲜活生动的案例讲解,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将起到很好的政策指导和理论辅导作用。
李同道对胡建淼所作的辅导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结合报告内容,就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待,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深刻阐述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关键地位和作用,深入揭示了党与法、权与法以及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法治理念与法治实践等重大关系,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指南。省委专门召开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就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法治山东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
李同道强调,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把枣庄建设成为具有高度安全感、公平感、正义感的城市这一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一要在科学立法上下功夫,积极争取运用地方立法权,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进行依法管理,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二要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三要在公正司法上下功夫,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机关要坚持依法办案,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四要在全民守法上下功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
李同道指出,要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重要论述, (下转A2版)
(上接A1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枣庄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在思想观念上,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自觉尊崇法治、自觉敬畏法律、自觉捍卫法治,做法治精神的“守护者”。在能力素质上,要把学习法律作为履职尽责、开展工作的基本功,让法律的养分滋养凛然正气,做法治建设的“明白人”。在行为规范上,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守住党纪国法“警戒线”。在领导方式上,要依法用权、接受监督,练就依法办事“真本领”,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李同道强调,要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关于党和法关系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推动法治枣庄建设的重大责任。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专题教育与推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枣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市)委书记、区(市)长;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市委副秘书长;市直各部门、人民团体、大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记者 崔累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