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A2: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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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8日 星期
健全工作机制 建设基础设施 落实惠民政策
我市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殡葬改革稳步推进。

健全殡葬改革工作机制。我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先后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行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党员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各区(市)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并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

加快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我市把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作为当前两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公墓、殡葬服务站等殡葬基础服务设施选址工作,编制完成了《枣庄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同时,加快建设进度,全市投入2800多万元建成4处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2处综合性殡仪服务中心正在规划中;13处公益性公墓已建成,20处公益性公墓在建设过程中。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将逐步规范殡葬行为,并从根本上杜绝大操大办、丧事扰民和乱埋乱葬现象,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我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了针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政策。政策施行以来,全市已为5738 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47万多元。同时,全市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管理始终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优惠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实行费用减免。城市郊区乡镇(街道)各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为城市驻地和辖区内低保、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殡仪服务中心免费为“三老”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提供标准守灵室;公墓内设立军魂园和公益林,对安葬老革命军人实行费用减免,对角膜、遗体等捐献志愿者免费提供安葬服务,开辟一元墓穴区,为五保对象提供免费安葬服务。

深入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殡仪馆对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建立了殡仪馆服务项目和收费清单,全面落实“两公开一自愿制度”。殡仪馆在服务窗口和民政网站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监督电话,向当事人提供规范、明确的自愿服务清单,由丧主自愿签单选择殡葬服务。同时开展殡仪职工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殡葬改革工作重点、操作流程、服务理念、服务礼仪、工作纪律等方面培训,不断提升殡仪职工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目前殡仪馆服务质量与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透明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服务。 (宋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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