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春 张孝平
在市中区永安镇新型社区警务室门口,挂着一块醒目的“反对家庭暴力110报警服务站”的牌子。目前,类似的牌子,已经悬挂在全市125个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的门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与市妇联联合建立了一种以源头管控为核心、打击处理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反对家庭暴力新机制,有效推进了反家暴工作。
家暴不是“家里的事”
家庭是社会的最基础细胞。家庭的幸福和谐,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平安稳定。而在城乡特别是广大农村,家庭暴力问题仍然广泛存在。根据滕州市张汪派出所对2013年以前警情的梳理,四分之一属于家庭暴力范畴,由此可见反家暴的迫切性。
报警的毕竟是少数。市妇联主席于青介绍:“中国有句古话‘家丑不可外扬’。受封建落后思想以及文化层次等因素影响,家暴问题一度被认为是‘家里的事’,很多权益侵害方和被侵害方均缺乏法律意识,男人不把打老婆、打孩子作为违法事情看待,当事人也忍气吞声,导致家庭矛盾日积月累,不断激化。时间长了,一旦爆发,极易引发恶性事件。”
另一方面,作为承担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妇联,存在着人手少、重调解、缺乏法律强制力的不足。如何进一步有力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更好地强化责任、履行妇女儿童维权职责,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
群众身边的报警中心
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和市妇联经过详细调研、探讨,利用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数量众多、贴近百姓的特点,在全市挂牌成立了125处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将家暴报警中心直接设立在群众家门口。
“这种做法的好处是,群众路过派出所和警务室的时候,就能直接看到报警中心的牌子,马上就意识到家庭暴力是违法的事情,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宣传警示作用,同时也方便受害人直接报警求助。”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建明说。
为把警务室打造成集法治宣传、矛盾调解、打击防范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市公安局加强硬件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资金保障措施,每个报警中心至少配备两名社区民警,实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及时接受家庭暴力报警求助。永安派出所还在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创造性地设立了“曹平说事心语室”,由女民警曹平主持,对社区群众实行“有事说事,没事说法”,宣传法律知识,化解家庭矛盾。
机制创新很重要
为充分发挥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作用,我市公安部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程序,做到源头管控,打调结合。
张汪派出所创新了“建立一套工作记录台账、成立一支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开展一次警校共建活动、调处一批家庭纠纷”等“十个一”工作法。他们为辖区内所有老人妇女儿童建立信息台账,设立红、黄、蓝三类管理。红的是有家庭暴力迹象和轻微违法苗头的,设为关注类,重点管理;黄的是一般家庭,设为一般管理;蓝的是五好及好媳妇好婆婆家庭,设为关爱类,重点弘扬。成立一支由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各部门参与的联动协作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对策。为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快速回访,他们还专门成立了四个家庭暴力出警组。
永安派出所以110值班室为受理登记点,设有专门接待室,形成分管所长负责、值班人员及社区民警为主,联络员为辅,24小时受理接报警的工作体系。设立家庭暴力案件专门登记本,记录具体案情、处理结果和承办民警。明确工作程序,根据调查取证后获得的情况,进行甄别处理,按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一般纠纷三种性质落实不同的处理方法,并跟踪随访。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该所所长赵士存介绍,对情节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家暴行为,他们还实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并将告诫书向乡妇联、居(村)委会通报,充分发挥教育、矫治在防治家暴中的作用。
家暴减少了 社会更和谐
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使我市反家暴工作有了更有力的抓手,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成效显著。
今年1月1日凌晨,永安新型社区陈某报警,丈夫酗酒后因家庭琐事对她殴打,值班民警出警后控制事态,将案情通报社区民警,社区民警进入家庭进行法治宣讲和思想教育,向陈某丈夫送达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并抄送乡妇联、居委会,开展后续劝诫引导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觉控制行为。
张汪镇居民姜某因家庭暴力,被处拘留10日、罚款500元,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使广大居民对家庭暴力有了正确的认识和关注。由于处理有理有据,民警们又多次上门耐心地教育开导,姜某心悦诚服。他不好意思地对记者说:“通过这次事件,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知道自己以前做错了。男子汉大丈夫,知错就改吧。现在我们夫妻关系很好。”
张汪派出所所长姜广彦说,由于宣传有力,措施到位,去年该镇可防性案件相比上一年下降了30%,群众满意率提高了10个位次。
据统计,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纠纷警情760起,直接调处 520起,及时解救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600余人次,家庭暴力现象明显下降,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