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光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确定为“3·15”的年主题。如何理解年主题的内涵?围绕这一主题我市如何开展活动,主要采取哪些维权举措?“3·15”来临之际,记者就这一系列问题,采访了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为连。
记者:今年,中消协将“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确定为年主题,请您介绍一下主题的主要涵义?
任为连:这一主题主要由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二是按照“依法治国”理念,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作出新贡献。
记者:今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的依据是什么?
任为连:一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消协组织必须与时俱进,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树立维权新思维,创新维权新机制,打造维权新格局。二是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落实新《消法》,完善新《消法》确立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新制度,敦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各相关责任方落实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三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消费日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对保护消费意愿、增强消费信心、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根本要求。四是保障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繁荣成果,是我国社会制度的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也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记者:今年“3·15”期间,我市消协围绕年主题安排了哪些活动?
任为连:为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维权共责的浓厚氛围,我市各级消协组织将紧紧围绕年主题,积极作为,精心准备,将组织开展系列“3·15”纪念活动。
一是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年主题暨“3·15”纪念活动情况通报会,拉开系列纪念活动序幕;二是3月初与枣庄日报、枣庄新闻网、齐鲁晚报等主流媒体联合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服务广大消费者;三是联合市保险业协会、市中区消协、市中工商分局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活动”;四是联合市汽车流通协会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利用中安汽车俱乐部微信公众平台和《枣庄城市在线》网站,建立消费者咨询投诉维权互动平台,积极做好汽车消费者的维权工作;五是联合市汽车流通协会、山亭区消协组织部分汽车流通协会会员单位和部分消费者,到山亭开展以“游长寿之乡,享绿色消费”为内容的消费体察活动;六是3月中旬联合市家电行业协会开展知名品牌家电维修服务进社区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七是3月下旬联合市烹饪餐饮业协会开展“枣庄市餐饮服务放心酒店评选活动”; (下转A2版)
(上接A1版)八是3月下旬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全市农资市场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九是3月下旬联合部分中小学校开展新《消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维权能力。
记者:今年围绕年主题,我市消协将有哪些维权举措?
任为连:围绕年主题,我市各级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年主题宣传,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保护和提振消费者信心;二是加强消费教育引导,针对新型、热点产品和服务,开展消费体察和体验活动,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三是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针对消费者密切关注的农资、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市场监测活动,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诉咨询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市消协投诉信息工作平台,畅通消协组织内部以及与社会有关方面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渠道,为保障消费者无忧消费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为不断推进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我市工商机关将做好哪些工作?
任为连:一是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开展新《消法》一周年宣传活动,认真梳理一年来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工作,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二是要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让消费者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三是认真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做好“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四是对“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是要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及时公布抽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