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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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2日 星期
健全机制 加强联络 规范管理
峄城“公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


峄城讯 近日,峄城区底阁镇集市发生一起因争抢摊位而引发打架斗殴事件,派出所出警后,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认为可以调解,迅速与司法所进行对接,发出调解委托。司法所第一时间介入,最终使纠纷得到顺利解决,有效制止了可能引发的“民转刑”案件。这是峄城区大力开展“公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今年下半年以来,峄城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相互配合,大力开展了“公调对接”工作,将人民调解引入到公安接报的治安、自诉案件处置过程中。不仅提高了纠纷处置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为构建“大调解”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确保成效,峄城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保障工作推进。明确了对接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治安、自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实施办法》,就治安、自诉案件与人民调解对接的范围、原则、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提供了机制保障。在各派出所设立公调对接工作室和联络员,负责案件的对接分流。规范档案管理,统一制作“两书一函”,即《治安、自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委托书》、《人民调解申请书》、《治安自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反馈函》,确保对接每一个环节都有档可查。建立“1+2”调解模式,1是指一名民警,2是指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一名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主要用于应对比较复杂的纠纷,普通纠纷民警可不参与,复杂疑难纠纷必须有民警配合。截至目前,已通过“公调对接”的形式化解纠纷18件,成功避免“民转刑”案件3件,集体上访2件。 (赵峰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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