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讯 今年以来,滕州市不断完善贫困学生救助体系,出台了相关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等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起全方位、多层面的教育助困体系,使教育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再到职业教育惠及每个家庭贫困的学生,实现了资助贫困学生入学无缝隙、全覆盖。
为使一系列惠民政策有效落实,滕州市对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建立起全市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实现资助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作。广泛开展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都知晓救助制度的意义、条件和程序。在保证在校学生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正确引导有资助需求的学生以书面形式申请生活费补助资金。各学校严格遵循“三级”审核制度,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初审、学校复审、市教育局核查的程序执行,评审结果全部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今年1-10月份,拨付普通高中学校政府助学金470.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276人次;拨付初中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为323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84人次;资助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5396人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拨付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323.76万元,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用补助。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