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对全市人民的“大考”。为在这次“大考”中递交一份合格的答卷,摘取“省级文明城市”的桂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在全市形成了共同创建的良好局面。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百姓,从专业队伍到志愿者,都积极参与创城活动,从而使我市公共交通、城市卫生、市场秩序等整顿、清理工作成效明显。
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如今的枣庄城区,文明礼貌的语言行为、整洁干净的市容市貌、鸟语花香的生态环境、高效优质的窗口服务、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成了大家时时处处感同身受的生活常态。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创建成效,享受到了创建成果,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积极支持、参与文明创建,成为文明创建主力军的同时,也成为文明创建的最直接受益者,自身素质也在创建过程中得以不断提升和完善。而要使这一活动持续惠民、为民谋福,建立健全科学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只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才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就要克服创城“只是为了拿文明城牌子”的模糊认识和短期思想,要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造福”的创建理念。市领导多次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争得一个响亮的牌子,而是为了给市民创造一个洁净优美、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因此,在创建过程中,各级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使群众成为创城的最大受益者。因此,对于枣庄来说,创城就是一项造福百姓、意义深远的“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
留住创城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督考核是保障。要建立健全创城工作监督推动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有效的监督形式,严格监督各单位的目标责任落实,并把日常监督与集中监督结合起来,把自我监督与相互监督结合起来,督查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履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产生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惩戒,从而使各责任单位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倾斜、人员上支持、经费上保障,促进各项创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留住创城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民广泛参与是关键。在文明创建新起点上要扬帆远航,要始终坚持从自我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每一个生活、工作在这座城市的人,都要更自觉地担起责任,真正使文明创建成为大家的自觉追求和共同行动,让文明创建之花日新月异、生机勃发,让人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的丰硕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将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作为新起点、新动力,继续发扬持续作战、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保持旺盛斗志和务实作风,做到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投入不少、步子不停,坚决防止小成则满,松劲懈怠思想,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倾向,努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高、更深、更广的层次发展。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持之以恒地投入到各项创城工作当中,为早日建成富庶、宜居、文化、活力、安康“幸福新枣庄”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