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A2: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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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5日 星期

山亭法院“三字方针”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山亭讯 今年以来,山亭区法院始终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总结归纳调解工作方法,创新刑事审判新模式,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在“情”字上做文章,在“调”字上下功夫,在“和”字上求效果,力求所审理的每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

在“情”字上做文章。该法院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难度大的特点,善打“感情牌”, 注重从调解入手,用耐心和真情来打动、感化被告人,说服、疏导被害人,主动在思想上、情感上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在“调”字上下功夫。该法院坚持“调解自愿”原则,确保调解的达成都以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前提。

在“和”字上求效果。该法院在促成调解、依法量刑的同时,还注重以调解促教育,以教育促和谐,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对被告人开展庭审教育,使其从内心深处体会到对其处以刑罚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是开导说服被害人,引导其在物质损失得到及时赔偿的情况下,尽量缓解其对社会的不满情绪,消除报复心理,努力排除矛盾隐患。

(孙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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