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奉楚
2017年4月,张某明等三人到国家5A级景区三清山以电钻钻孔、打岩钉等方式攀爬珍贵地质遗迹巨蟒峰,对巨蟒峰岩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近日,江西上饶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一人获刑一年,一人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人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判令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