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声音
  
本版新闻列表
 
   枣庄新闻网首页 | 枣庄日报 枣庄晚报 新视听 新闻绿洲
 
  
2019年11月7日 星期

马路市场,当止!


□孔浩(本报)

近日,峄城区福兴东路部分路段成了小集市,不少商贩在此摆摊,一些市民在摊位前停下购买东西,导致该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和部分机动车被占,右转车辆无法按照规定车道行驶。(11月4日《枣庄晚报》)

小商小贩将城区内的道路当作市场,随意摆摊设点,向过往行人兜售各种商品,这种现象由来已久。虽然市场管理、城市执法、公安交警等各相关部门对该现象持“零容忍”的态度,但小商小贩采取“打游击”的方式,令执法部门防不胜防。因此,这种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影响交通,过往车辆行人怨声载道的现象依然一直存在。

细究其存在的原因,不外乎是小商小贩为己之利,不顾他人的利益,更不顾自己的安全,在马路上见缝插针,摆摊设点。只要没人管,就把这条马路当成了自己的“屋当门”,想干啥就干啥。商贩们的“任性”既可气又好笑,可气的是他们不遵守规章制度,我行我素;可笑的是明明于人于己均不利,可是他们却自以为是,以为没人能管得了他们。

其实,街头出现这种违规的占道经营,形成马路市场,部分市民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果从此经过的市民不停下来购买,商贩的商品卖不出去,长此以往,他们就不会在此摆摊,也就不会因占道经营、市民乱停车辆加剧交通拥堵。最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加以重视,通过正确疏导、执法管理,让商贩不再占道经营,从而消除马路市场,让道路变得通畅。


  
2007-2011 © 鲁ICP备09020488号-1 版权所有:枣庄日报社 运营服务:枣庄新闻网
咨询/投诉:0632-3355013 技术支持 :北大方正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