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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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4日 星期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开始申领
补贴标准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8月底开始,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据了解,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另外,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而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以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填写基本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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