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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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星期

幼儿园自立收费项目要受罚


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新学期临近,日前,市物价部门召开全市各类幼儿园收费政策提醒会议,发放《幼儿园收费政策提醒函》,要求市及各区(市)公办、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市民遇到幼儿园价格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进行投诉。

根据相关要求规定,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除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床上用品费)外,其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幼儿园收费在报经物价部门审核后,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逐项公示收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空调费、取暖费、书本费、特色班培训费等各种名义乱收费。对于幼儿园存在的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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