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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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 星期
满38元送礼券不包含特惠商品
询问原因工作人员爱答不理


晚报讯 (本报记者)近日,高新区兴安花园小区的居民陈女士在一家商超购物,在购物的过程中,陈女士听闻商超工作人员介绍,当天陈女士只需要购满38元的商品,就可获得一份礼券,陈女士按照该标准买了38元的商品,可是陈女士去兑换礼券的时候,工作人员却告知陈女士所购商品的金额不足,不予更换礼券。

听到该消息后,陈女士就有些纳闷了,明明手里拿的出货清单总价为38元,为何还不能兑换礼券呢?带着这个疑问,陈女士咨询了兑换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对于陈女士的提问回答得并不是很耐烦,相反爱答不理地回复了陈女士一句:“特惠商品不包含在内”。

听闻对方的回复之后,陈女士更纳闷了,起初在商超内选购商品的时候,工作人员只是说购满38元即可享受免费兑换礼券的活动,不仅如此,陈女士在结账的时候,因为货物不足38元,还特地询问了收银员,收银员也表示,陈女士只需要再买点物品,买到38元的商品即可享受活动,因此,陈女士便在附近随便拿了一件小商品,凑够了38元的商品。

付过款之后,陈女士拿着发票来到兑换礼券的柜台,排了一会队,陈女士终于等上了,陈女士出示手里的发票,原本以为接下来只需要签字取走礼券即可,可是对方却表示陈女士的发票不能兑换礼券。

对方给出的答复就是陈女士所购的商品中有特惠商品。“当天购物的时候,商超内有搞特价的商品,因为工作人员没有提醒,我也就没在意。”陈女士说,“最让我郁闷的是,到了收银台,收银员竟然没有因此而提示我,我所购的商品金额还不够兑换礼券,这样一来,我也不用再花钱随便买一件小商品。”

礼券没有兑换到,陈女士并不是特别在意,让陈女士最在意的是工作人员的态度,如果工作人员当初详细给陈女士解释一下,陈女士也不会因此而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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