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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8日 星期

图书馆藏书外流因管理有漏洞


􀴁张立美

近日,有读者反映,上海市杨浦区、松江区两家区级图书馆部分图书外流至旧书网。例如,一套82册的《古今图书集成》售价1.8万元。一本《半农谈影》是该市公立图书馆唯一馆藏,却被当作普通资料外借,逾期不还6年有余。

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藏书都归图书馆所有,属于公共财物,任何个人都无权处置。而且,公共图书馆里的藏书只能外借,不能出售,借了就要归还,这是基本常识。一旦读者借书逾期未还,或者弄破、弄丢了藏书,那么就必须赔偿图书馆的损失,有的是按照图书定价赔偿,有的是按照图书的市场估价进行赔偿,这是公共图书馆的基本原则。

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藏书外流,在网上进行销售,毫无疑问,这直接反映了图书馆在管理上存在很大问题,有漏洞。但是,图书馆的重要藏书外流成为销售品,则涉嫌违法犯罪。

把公共图书馆里重要藏书拿出去销售的人,究竟是借书的普通市民,还是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这还有待查清楚,现在不能妄下结论。如果是图书馆或者援建馆外服务点工作人员所为,那么这就非同小可,这是一起严重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实质性监守自盗行为,必须依法以职务侵占罪追究涉案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和领导的失职责任。

如果是借书的市民将图书馆的重要藏书拿到网上去卖,应当以侵占罪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不能只是把图书追回了之。因为在法律上,这是典型的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另一方面,借书市民逾期没有归还所借图书,图书馆为什么没有及时追回或者要求其给予赔偿等,而是让藏书流入到市场上进行销售,这必须调查清楚。看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失职责任。

当然,当前最急迫的是,要让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介入,终止藏书在网上的销售行为,并依法追回外流的图书,避免公共图书馆的重要藏书沦为私人藏书,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从长远来看,公共图书馆确实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重要藏书不外借、外借图书逾期不还要及时追讨、藏书定期清点等机制必须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样才能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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