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黄天鸽)8月中旬便是市中区李女士的婚期,可是她却高兴不起来。原来李女士要求在新房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可她的未婚夫王先生没有同意。王先生认为婚房是父母辛苦赚钱给付的首付款,名字写他一个人的就可以了。而李女士认为,他们马上要走进婚姻殿堂,房产证有她的名字,是对以后生活天长地久最好的告白。
“虽然我们是相亲认识的,但是感情一直都不错。订婚后,我未婚夫的父母便在新城为我们购买了一套新房,虽然首付款已经交了大半年了,但是贷款的手续最近才通知我们办理。”李女士说,订婚后她曾问过王先生房子写名的问题,王先生说房产证手续办理的时候再说。
现在手续开始办理了,王先生打算房产证上只写他自己的名字,这可气坏了李女士。“房款只交了房子总价的一半,以后我和他要一起还房贷的,为什么不能写上我的名字?”李女士认为王先生名字只写他的,而且手续是在他们结婚前办下来的,那么房子是不是就成了婚前财产,王先生是不是还存有别的心思,这些想法令李女士非常的不安。为此,李女士多次和王先生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可是王先生却反说她对自己没有信心,是为了房子才结婚的。几次争吵下来,小两口竟然都嚷嚷说这婚不结也罢。
不结婚的气话传到了双方父母的耳中,可急坏了两家的老人。对于房产证上名字的问题,两家老人认为小两口的感情是很好的,房产证上写上两人的名字也是无可厚非。经过劝说,这事才算平息下来。“我本就打算和他相伴一生。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我感觉踏实,这是他对我的承诺。”李女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