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市中区文化西路41中学门前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每天都停满了大量的电动自行车,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通行。
记者在该路段看到,41中学大门东西两侧百余米长的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上,确实停满了电动自行车,其中也夹杂着部分自行车。人行道被这些停放的车辆全部占据,非机动车道上仅留有一米多宽的距离,供过往的骑车市民勉强通过。不少市民行至此处时,看到道路被停放的电动车占据,就赶紧拐到了机动车道上,与正常行驶的汽车抢道,导致险象环生,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
而在41中学对过的文化路路南的非机动车道上,一二百米长的距离同样是停满了电动自行车。虽然车子一辆辆排列的较为整齐,但却将道路占据了一大半,给过往的行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此时恰逢下午放学时间,在路南的行人看到许多中学生在非机动车道上推车或行走,便只好拐到了机动车道上。一位市民说,每天走到这里,看到占道的电动自行车,心里就感到堵得慌,这些车子停在马路边,实在是太影响市民的正常通行了。
记者随机询问站在路边上的两名中学生,他们都说这些停在路边上的电动自行车是41中学生的,因为学校为了安全,不允许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便不支持他们将电动车存放进学校的车棚内,而只允许自行车进校。学生们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校存放,便都只好就近停在了学校大门两侧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现在随着骑电动自行车的学生越来越多,路南的非机动车道便也被占据。当记者问其中一名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了吗,他当即否认,说老师说了,12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16岁才能骑电动自行车,他现在14岁,按规定不能骑电动车。
记者通过网上搜索,看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的《2017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等规定。也就是说,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
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满16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学生现在是越来越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目前也是呈上升趋势。许多市民表示,对于这种现象,除了交警部门加强管理之外,学校和家长的教育极为重要。家长首先要做到不给孩子买电动自行车,教育部门可以出台相关的规定加以制止,而不是仅仅将电动自行车关在学校大门外不让进校,以杜绝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
(记者 孔浩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