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日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省环保厅发布一季度生态奖补结果,我市获得1066万元排名第二位。
第一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6481万元,有关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464万元,合计发放6017万元。其中,济宁市“气质”改善力度最大,获得的资金最多,为1316万元;潍坊、滨州两市则出现“气质”同比恶化,分别向省财政上缴资金220和244万元。
3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增加一次性奖励,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和SO2、N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