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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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3日 星期

有空就钻 一秒不等 加塞车真是“牛”
发生交通事故,违法变更车道车主需负全责

晚报讯 (记者 杨舒)“我开车十多年了,见过各种开车陋习,比如车窗抛物、随意变道、边开车边打手机等,眼下各主要交通道口都安装了高清抓拍摄像头,扣分罚款等处罚措施也越来越严厉,一些陋习得到了遏制。然而,有些驾驶陋习却有增多的趋势,开车‘加塞’就是其中一个,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时段。”家住市中区文化路附近的车主于先生说,11日上午,他开车行驶到光明路光明广场附近时,由于是上班高峰期车辆很多,在十字路口得等两轮交通信号灯才能过去。一辆客车向西行驶时,司机为了抢时间,强行借道,欲加速超过前方一辆小轿车,原本在前方的那辆小轿车只能刹车让公交车先行。

在该路口处,记者发现,绿灯亮起时,机动车缓缓起步,过了路口后,不少机动车就开始加速,有的甚至强行“加塞”。遇到这种情况,后面的车只能急刹放慢速度,原本流畅的车流就会猛然一滞。不少市民希望交警多管一管机动车“加塞”的事,为大家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之前有一次在青檀路与文化路十字路口处,绿灯亮起时,我正准备起步驶向左转弯待转区,突然直行的一辆车子就打着左转向灯挤了过来,几乎是‘擦车而过’,惊了我一身汗。”于先生说,“有些车真的是见缝就钻,一秒也不想等。”对此,记者采访了我市多名车主,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被“加塞”现象。“出门行车最重要的就是安全。与其说‘加塞’是一种陋习,倒不如说是一种恶习,因为开车‘加塞’的司机根本就没想到过安全,这样的‘马路杀手’,应该严惩。”刚开车经过振兴路和文化路十字路口的私家车车主王先生说。

车辆“加塞”专业术语为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这样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违法变更车道车主需要负全责。交警提醒,切勿为图一时之快,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预测的麻烦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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