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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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 星期

自愿中断就业领不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保障对象为依法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非自愿失业者

晚报讯 (记者 张琛)“为什么一个和我一样待业的朋友能领失业保险金,我领不到呢?我上一份工作也交了各项社保了啊!”近日,辞职创业的市民刘先生发现,同样是5年的工作时间,自己的一位朋友领到了失业保险金,他却领不到。通过咨询,刘先生了解到,主动辞职领不到失业保险金。

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失业保险保障的对象为企事业和职工依法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并且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而不是自愿性中断就业的劳动者。对无正当理由,自愿性中断就业的劳动者,由于失业的原因在个人,所以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目前我市执行的标准为950元/月·人。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具体规定是: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享受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培训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失业人员政策法规培训;二是对失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我市专业技能培训设置了13个专业,根据失业人员的就业愿望,自由填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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