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
作为节日的“标配”,国人对于烟花爆竹真可算是“情深义重”。逢年过节放一挂,开业庆典放一挂,婚丧嫁娶放一挂,乔迁升学也要放一挂……
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大城市执行的不错,但在不少中小城市,仍然是一纸空文。受传统观念影响,很多人笃信鞭炮越响亮,新一年的日子越红火。所以呢,购置烟花爆竹,容不得丝毫的马虎。更有甚者,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经济实力的物质化,鞭炮越响越有面子。殊不知,很多时候,燃放烟花爆竹,其实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真正有经济实力的,谁会在燃放烟花爆竹上一较高下呢?
不管鞭炮是不是雾霾的元凶,鞭炮带来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一地的碎屑,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即便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里的重要环节,也早已是糟粕大于精华。滕州有一年因为鞭炮滞销,居然有鞭炮经销商造谣说某年某日家中有四条腿属相的必须放鞭炮趋吉避凶。那一夜,全城鞭炮齐鸣。后来,该鞭炮经销商因为制造和传播谣言被拘留、罚款。可见,所谓的趋吉避凶也不过是人们盲目的迷信罢了。
所以说,禁放烟花爆竹,实乃应时应景之举,不光大城市,中小城市也应如此。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禁令有了,落实和执行的功夫更要下到。否则,一纸空文之下,禁放令只能是“哑炮”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