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日前,我市旅服委根据市民反映的户外、驴友俱乐部自行组织旅游活动,由于未签订旅游合同,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发布了“双节”期间旅游出行警示公告,提醒市民选择正规旅行社出行。遇到违约或侵权行为,市民可拨打3350123投诉。
新修订的《山东省旅游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根据其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协会、学会、俱乐部、车友会、媒体、互联网群等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旅游业务经营属于特许经营许可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不得从事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目前,社会上所存在的打着户外活动之名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户外、驴友俱乐部的单位或者个人都是被《旅游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明令禁止的。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一旦发生旅行社违反约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市民选择旅游产品时务必签订旅游合同,看清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