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16日,在市中区光明路一商场工作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上周末她在值班时看到一位年轻的女子带着三个孩子进入她所负责的家居用品销售区,因为周末的关系,商场里人来人往,张女士忙得不亦乐乎,突然,“啪嚓”的一声响,货架上一只价值236元的花瓶被一位小男孩碰掉,摔得粉碎,可当她准备让孩子的家长进行赔偿时,孩子的妈妈扔下孩子就走。
“当时该女子自顾自地挑选所需商品,三个孩子则在女子附近追逐打闹,正当三个孩子玩得起劲的时候,其中一个最小的孩子突然跑到摆放各种家居摆件的货架前,吃力的踮着脚尖要从货架上拿一个布偶玩具,谁知一个踉跄布偶没拿下来,却将一只花瓶打碎在地,顿时,周围所有顾客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孩子身上,听到响声的柜员立刻跑过去拽住男孩,孩子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犯错了,有些想哭,低下头一个劲地嘟囔着说自己并不是故意要把花瓶碰掉的。
孩子的母亲也跑到孩子身边并开始大声责骂孩子:“兔崽子,不是说让你不要乱跑、乱动吗,就是不听,一天到晚除了闯祸什么都不会!”当柜员要求孩子的母亲赔偿时,该女子竟戏剧性地反问柜员,这是谁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吗,正当柜员要和她理论时,该女子拉着另外两个孩子就走,这时孩子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却丝毫没有挽留住母亲的脚步,见母亲走出了结账台,孩子也跟着哭着跑了出去。
据张女士回忆,男孩大概五六岁的样子,直到现在孩子的母亲也没有到超市协商赔款一事。随后,记者走访了解放路、光明路等地的多个超市、商场的货员,她们均表示,类似这样的事情在超市里太常见了,很多家长带孩子来购物,但是不好好看管,一些调皮的孩子进了超市就撒了欢,摸摸这碰碰那,一个不小心就会碰碎超市的商品,当然父母也免不了责备孩子几句,但却没有家长把孩子丢下的。
在商场、超市购物过程中,孩子不小心打碎物品,家长要不要担责?“根据相关规定,家长对孩子有监护义务,如果孩子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那么监护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家长尽了监护责任,根据规定,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对此,记者走访了文化路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他表示,“另外,不少家长都是这样,明明自己没有看好孩子,出错了又把责任全部推到孩子身上,事实上,该女子的做法并不妥当,一来,孩子的自尊心容易受到伤害;二来孩子都是跟着父母的样子学,家长就应该以身作则损坏东西赔偿,这是对孩子道德的教育,所以家长一定要做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