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
进入盛夏, 闷热的天气让不少市民倍感不适,但看着公园内荷花池里亭亭玉立绽放着的粉的、白的荷花,与穿梭的金鱼交相辉映也是美事一桩。然而,在观赏之余,却有部分市民向池里的荷花下了手。(7月26日《枣庄晚报》)
炎炎夏日,绽放的荷花本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生机勃勃绽放的荷花遭人辣手摧残实为不妥。要知道盛花时节的残荷败景不仅让人扫兴,更为当前的“创卫”工作抹上一笔浓墨重彩的大污点。
开放式公园原本是为了让市民免费享受美好的景色,但频频有黑手让公园里的荷花池遭遇“浩劫”,荷花被“斩首”,这些与周遭环境不和谐的现象,实在让人难以接受。破坏公物是不道德的事情,却成为市民信手拈来的事情,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局面呢?
不单单是荷花遭遇“辣手摧花”,事实上一年四季都不乏各种“采花贼”。不管是任意攀折还是连花带盆搬回家,无一例外的是将公物纳入囊中。公园的罚款提示牌形同虚设,才让一些人任意妄为。笔者认为,在公园加大巡查的同时,需要制定类似于《市民公约》之类的条款制度,对肆意毁损公共财物的行为进行自律和他律,人人互相监督,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花草再美伸手也是不雅,“采花贼”当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