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近日,市环保部门透露,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排名比3月份上升两位,排在全省第12名。其中4月份“蓝繁”天数11天,排在第15位。
4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1μg/m3,同比恶化7.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61μg/m3,同比恶化27.8%;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5μg/m3, 同比改善12.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8μg/m3,同比持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8.1天,同比减少了2.5天;重污染天数为1.4天,同比增加了1.0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34,同比恶化9.6%。我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11天;重污染天气为2天,比上月减少1天。我市二氧化硫浓度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