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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1日 星期

“校园欺凌”呼唤从制度层面形成保护体系


􀴁石平(本报)

日前,教育部发出通知,各地各中小学校将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欺凌,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他人实施的肢体、言语或精神上的伤害和攻击。心理学上将校园欺凌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其中直接欺凌包括肢体欺凌和言语欺凌,间接欺凌则指通过散播谣言、利用人际关系、煽动他人恶意对待等方式,将受欺凌者排除在某个团体之外。随着网络的普及,以将欺凌视频或受欺凌人的行为公布在网络上为特征的网络欺凌也成为一种主要方式。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张文新等人针对山东省9205名城乡中小学生作了校园欺凌现象的专门调查显示,近五分之一的被调查者有欺凌或被欺凌问题,1371(14.9%)名学生自认为是受欺凌者,227(2.4%)名学生自认为是欺凌者。研究还发现,年级越高,采取语言欺凌的人数越多。其实校园欺凌并非中国独有,从西方的数据来看,85%的女孩和80%的男孩报告在学校受到过至少一次欺凌,10%—15%的学生曾经欺凌过他人。校园欺凌在全球如此普遍,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长特点外,校园状况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最直接的原因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没人教他们如何应对、处理孩子之间的冲突,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对待自己情绪的宣泄,最终选择了暴力方式。其中,家庭专制、放任的教养方式最有可能造成学生的不良行为,孩子模仿父母的攻击行为,偶尔做出越轨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久而久之,欺凌者习得了攻击和伤害行为,被欺凌者习得了逆来顺受的应对方式。

校园欺凌、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问题,都是整个儿童保护系统的一部分,我国目前还没有从制度层面形成一个儿童保护体系。2013年,日本参议院通过《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此外文部科学省增加了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扩充学校咨询机构及校园社会工作者的规模,并设置24小时不间断服务咨询电话,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澳大利亚专门建立了政府组织和网站,帮助学校解决欺凌现象,同时将反对欺凌、骚扰、歧视、暴力的教育列入教学大纲。每年三月的第三个星期五,是国家命名的“反欺凌日”。我国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立法其实仅是这套系统的第一步,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还需要一个庞大的、独立的专门做儿童保护工作的社工队伍。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开始,一个以儿童为工作对象的人道主义国际组织——国际计划(中国)在陕西省4个县域16所学校中开展“无忧校园”项目,以减轻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行为。该项目侧重于预防和早期干预,所采取的办法是在校园里开展反校园欺凌的宣传,告诉孩子们自我保护的办法,以及鼓励学生拥有更多的自信。教育部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之后,接下来应完善制度设置和心理干预机制,如此,“无忧校园”才可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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