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读枣庄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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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5日 星期

酒后在店门口小便 不听规劝拳打店主


晚报讯 (记者 李佼 通讯员 张建朋)一青年男子醉酒后在饭店门口随地小便,被店主规劝制止,该男子竟然威胁恐吓店主,并对店主拳打脚踢。

4月26日,家住滕州市西岗镇某村28岁的徐某,在平行路附近某饭店和朋友聚会,因有段时间未聚,所以这次相见甚欢,每人很快喝下三四瓶啤酒。徐某性情豪爽,喝啤酒如喝水,喝得多了难免想要去厕所。当晚8时许,徐某起身小解,发现饭店内卫生间有人,便来到饭店门口“小解”。

因内急,徐某顾不上周围有过路行人,旁若无人地解裤小便。这时,被饭店老板孔某某发现,上前规劝,让其注意影响。孔某某告诉徐某,这条街向南十余米就有公共厕所,可徐某不顾劝说,继续方便。看对方没有理睬自己,孔某某略带气恼地用“讲点文明”之类的话对徐某进行警告,徐某听后竟威胁恐吓起孔某某来,还对孔某某破口大骂。

见徐某态度蛮横,满身散发出浓浓的酒气,孔某某就想转身离开。可徐某不依不饶,嘴里一边骂着,还一边用手推搡着孔某某,随后徐某的朋友出来劝解,为了在朋友面前显示威风,徐某上前对孔某某拳打脚踢。饭店其他工作人员见状,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荆河派出所的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孔某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将徐某带到派出所内。醒酒后,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说道:“酒这个东西害死人呀,早知如此,当时不该那样冲动呀!”目前,徐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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