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苏羽)“作为交通执法人员,我们的职责就是依法严查道路扬撒、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的安全畅通。对违规违法有碍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依法处理。”近日,台儿庄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伟对“砸车事件”做出回应。
据了解,3月26日13时许,该区交通局执法人员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执法,在台利路张山子镇官牧村段开展巡逻执法时,被几名男子阻挠,执法车辆被打砸,社会影响恶劣。接到报警后,台儿庄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联合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于3月27日将其中一名涉案嫌疑人单某(男,25岁,张山子镇张东村人)抓获并刑拘,同时锁定了潜逃的另外2名嫌疑人。
“4月14日,专案组历时18天,跨两省四县,将潜逃的嫌疑人孙某明(男,27岁)、孙某东(男,27岁,均为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人)抓获归案。到案后,嫌疑人孙某明、孙某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执法人员对道路扬撒、超限超载等治理,犯罪嫌疑人孙某明、孙某东、单某等人认为损坏了他们的利益,于是3月26日13时许,三人驾驶机动车,从台利路涧头集镇驻地至张山子镇官庄村路段,阻碍区交通局车辆正常巡逻执法,后将执法车辆砸坏,物品损失价值5300余元。”陈伟说。
针对此次案件,台儿庄区加大了道路扬撒、超限超载的治理力度。目前已在全区设立4处检查点,进行设点布控、严防死守,同时采取固定检查和加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增加巡查的密度和频度,实现全区超限超载、道路运输扬撒违章治理的网格化检查,已查处违章车辆20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