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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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3日 星期

老城划定烟花爆竹销售区


晚报讯 (记者 苏羽)1日,市中区安监部门透露,2016年,该区共划定320处烟花爆竹销售摊位(包括城区和镇办)。其中城区主干道设置了60多个零售摊位,7个路段销售烟花爆竹。

城区范围布设临时零售摊点路段为:人民路;建设路(光明路往南到人民路、君山路以北到铁道);青檀路(君山路往北、光明路往南);建华路(中粮往西、三中西校往东);解放路(北马路以北、垎塔埠市场往南);华山路(光明路往南);振兴路(君山往北、海关往南)。以上路段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实行室外经营。城区内其他道路可以设置室内经营。次干道及城区范围之外的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划布设。

在选购烟花爆竹上,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烟花爆竹品种众多,消费者应根据年龄,掌握烟花爆竹知识程度、燃放程序、消费的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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