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读枣庄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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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1日 星期
■ 业主:购房合同无规定,不应再收钱 ■开发商:不交不能办房产证
安装热能计量表,钱到底谁掏?


晚报讯 (本报记者)“热能计量表本应是房屋配套的一部分,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却要求交2600元的热能计量表费,如果不交不能开出供热收据,也就不能办理房产证,这项费用到底该不该交?”18日,东湖湾小区业主刘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此事。

业主:不应为热能计量表买单

据刘女士介绍,2014年4月,她在东湖湾小区购买了一套面积约120平方米的新房,迄今为止一直没有入住。今年的1月7日,刘女士收到东湖湾开发商发来的短信,告知20日带着购房合同、房款收据以及热力表收据前来办理房产证。

18日,刘女士拿着相关手续前来办理时,工作人员称没有热力表收据,而办理这个热力表收据需要交纳2600元的热能计量表费用。该工作人员介绍,去年11月份,开发商就在每栋楼的单元门前张贴了一张通知要求业主交纳供暖分户计量装置款,价格为2600元。但有部分业主却只交纳1600元就安装了此设备。

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按理说这个钱应该开发商全额交纳才对。当时刚下来通知时,我们小区数百名业主找到开发商拒绝交纳此款项,大概找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后来经过多个部门的协调,开发商说给我们补助1000元,这样的话业主只要交纳1600元钱即可,但是仍有不少业主未接到相关通知,开发商只给接到通知的业主垫付了这笔费用,未接到通知的业主一律按照2600元钱全额交纳。”

“从来没有接到关于交纳这项费用的通知。”业主刘女士气愤地说,“这套房子买来后一直没有居住,单元楼里张贴了交款通知我也不知道,只是后来被要求交2600元钱时,才知道有过这样的通知,开发商也没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告知此事。”

刘女士告诉记者,“我查过《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应该配备热能计量表,并且开发商应将费用核算在工程预算内。因此不应该由业主出这笔钱。”

采访中,不少业主表示热能计量表应该是开发商早就配备好,不应该再由业主来买单。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热能计量表跟自来水管道、煤气表是一样的,不应该再另收钱。另一业主李先生表示,除了供暖费,还要另交2600元热能计量表安装费显然是不合理的。即使交纳这笔费用,开发商给予1000的补助,为什么只给少数业主补助,而不是小区的所有业主都进行补助。

据了解,大部分业主认为,购房合同里标明了房屋应有的配套供暖设施,现在就不应该再让业主拿钱购买热能计量表。

关于热量计量表,交房前开发商和业主在购房合同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更没有提到热能计量表的安装费用,现在突然向业主征收,该小区业主表示不能接受和理解。

据龙头路一家新楼盘的业主表示 ,刚搬入新房时屋里也未安装热能计量表,等到装修好后 ,被通知安装该热力设备,但是并没有交纳任何费用。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区多家新楼盘,不少小区在业主上房后,安装热能计量表也未向业主收取任何费用。

市热力总公司:只向开发商收钱 不会向业主收费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热能计量表应该是需要安装的,不过安装费用由谁承担,他们并不知情。他们只负责最后验收工程,合乎规定就提供送暖,根据供暖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安装热能计量表才予供暖。

随后,记者咨询物价局工作人员,据相关负责人解释,关于安装热能计量表的费用,枣庄目前并没有定过价格,也没有向百姓征收过。

这费用到底该谁来出,业主还是开发商?采访中,市热力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理说,这热能计量表和水表、电表、煤气表一样,都是应该包含在房价里面的,不能单独向业主来征收。他表示,如果是新建小区,应该是包含在房价里的,如果是小区要以旧换新,则应由开发商和业主来协商处理。

据龙头路某律师事务所的姜律师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市区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及安装费用,由各区财政部门在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时一并收取,这部分费用计入房屋建设成本,不得在房价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如果购房合同里说明楼房配备了水电暖等设施,没有更明确的其他说明的话,那么这部分钱就应由开发商出。”姜律师说。

物业和开发商留守处: 情况不太了解

当天,记者带着业主的疑问来到了东湖湾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孙经理告诉记者,由于物业与开发商之间属于分离管理,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另一位物业相关负责人於经理表示,开发商在14号楼有留守处,具体办理房产证以及热能计量表的情况那里应该比较了解。

在14号楼一处车库内,记者看到一位工作人员正在给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当记者表明来意时,这位于姓工作人员讲道,这属于他个人的地方并不属于开发商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但在这位工作人员的桌子上记者看到不少小区业主提供的房屋信息。当记者想从屋内陈放的开发商宣传袋上获取开发商联系方式及地址时被制止,并声称具体情况应向售楼处咨询。对于没有出具热力表收据不办房产证一事,这位于姓工作人员回应到,“并没有说会影响办理房产证,只是暂时办不了。”随即记者来到东湖湾售楼处,发现大门紧锁。

开发商: 不交齐不能办房产证

随即,记者根据东湖湾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开发商地址,找到了位于市中区光明大道S5019号枣庄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得知记者的来意时称,“首先我是分管行政的,业务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但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看,不应该存在同一小区收取不同热能计量表费用情况,如果真的存在那真是给自己找事。”

接着,记者联系了一位郭姓负责人,据他所讲,之所以同一小区产生不同热能计量表收取费用,主要是因部分业主去年在与开发商协商后,开发商张贴通知以物业费的形式补助1000元钱,业主自己交纳1600元,现在他们没有这个政策了,所以另一部分业主需要交纳全款2600元的热能计量表费用。而针对需要热能计量表收据才能办理房产证一事,这位郭姓负责人是这样答复记者的,“就像买菜一样,如果不给与相应匹配的金额,卖方也不会将物品交给买方,也就是说现在办理房产证,涉及之前的水、电、暖等需业主交纳的费用,需要业主补充完才可。”

随后,关于办理房产证需要的相关手续,记者电话联系了市中区房管局张主任,据他介绍,如购买开发企业的新房,开发企业要办齐相关手续后,业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维修资金的单据以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明方能办理。如果业主交纳相关材料开发商仍不办证 业主可以根据购房合同条款起诉维权。

当记者问到,办理房产证是否必须提供热能计量表的收据时,张主任回应道,“热能计量表收据是什么收据,还是头一次听说需要提供这个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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