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读枣庄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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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8日 星期

光明大道上 有人烧垃圾


晚报讯 (记者 刘豹 苏羽 实习生 张一鸣)虽然相关部门已经明令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肆意焚烧垃圾,但仍有人“顶风作案”。近日,市民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光明大道张范路口附近,经常有人在路边焚烧垃圾。

13日上午,记者来到张范路口,在现场记者并没有看到有人在焚烧垃圾,但在路口北侧的一个大桥下,记者看到了几堆焚烧垃圾留下的灰烬。这些被焚烧的垃圾各式各样,有树叶、塑料袋、废纸、农作物秸秆等。可能是长期在此焚烧垃圾的缘故,附近的桥洞已经被熏得黢黑。

过路的唐先生称,他每天都要路过这条路,经常能见到有人在桥底下焚烧垃圾,时间大都集中在白天,有时是早晨,有时是中午。至于是什么人烧的,唐先生告诉记者,多数情况下都是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偶尔也有其他人。“焚烧垃圾产生的烟雾能飘好远,有时烟味里夹杂着焚烧塑料袋的气味,从此经过的市民,只能掩鼻而过。”

家住薛城区但在市中上班的徐先生告诉记者,不仅张范路口有人焚烧垃圾,自己在上班途中,经常能见到有人在光明大道两侧焚烧树叶等垃圾。“有时候就在景观树底下烧,这也太危险了,万一引燃了景观树就麻烦了。最近枣庄的空气质量这么差,有关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治理大气污染,但仍然有人‘顶风作案’,肆意焚烧垃圾。”徐先生说。

采访中,多数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经常到光明大道两侧巡查,发现焚烧垃圾者,可以处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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