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马高超)日前,我市组织开展了冬季沐浴场所的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活动,共检查沐浴场所249家。
此次检查范围为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主要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等。重点对各场所的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和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卫生许可证持证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情况、基础卫生设施的配备与使用情况、沐浴场所空气质量和公共用品消毒的检测情况、沐浴用水的净化消毒及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沐浴场所环境符合沐浴场所检查表要求的199家;持有本年度有效卫生监测报告的229家;在醒目处张贴禁浴标志的237家;按照规定配备通风设施的238家;按照要求对浴池进行清洗、消毒的226家;配备沐浴用水净化消毒设施的63家;辖区内沐浴场所有艾滋病宣传资料的1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