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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 星期

违反交通法规,弱者也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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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因集小巧、方便快捷、经济实惠于一身,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不少电动车车主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马路上肆意穿梭,任意停靠,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而且容易引发事故。(1月8日《枣庄晚报》)

管它什么灯想闯就闯,随意逆行咱就是“潇洒”,上桥下洞想走就走,非法营运随意载客,随意乱停就是“任性”——种种乱象,无疑是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境地。我们在强调汽车礼让行人的同时,却忽略了另一个问题,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规被撞要不要担责?答案是肯定的,法律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因违反交通法规被撞同样要担责。

具体到电动车乱象,许多骑电动自行车的人都有这样的认知——我骑的是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比是“弱者”,法律保护“弱者”,所以无需担责。也因此,当自己因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交通事故时,就难以接受“弱者担责”的处罚。这里的问题在于,当这种认识根深蒂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必然随之弱化,反正自己是“弱者”,不管在马路上怎样横冲直撞,车辆都必须让我。显然,这会增加自身的交通风险。所以说,必须改变“弱者无需担责”的错误认识。

交通法规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样,每个人违反交通法规,也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在交通法规中注重对“弱者”的保护,尤其是对行人的保护,是交通规则应遵循的最基本原则,也是一种“国际惯例”。但是,法律不保护违法的“弱者”,而是保护遵守交通法规的“弱者”,这也是一种“国际惯例”。美国被喻为装在车轮上的国家,在处理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相撞事故中,强调以人为本,但也不是简单地偏向行人和非机动车,而是注重责任认定。

在交通法规中,法律保护“弱者”,但不保护违法“弱者”,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分,正是有了这样的本质区分,法律才能体现真正的以人为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我们在强调“行人优先、汽车让人”的同时,更应该让人们时刻谨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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