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晨曦)自2016年起,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从现在的一年考1次变为一年考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考试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报考。
据悉,师范类毕业生也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范围。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6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13年(含)以后入学,且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在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均要参加相应类型的教师资格考试。
同时,自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根据规定,自2016年起,报考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