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第一眼读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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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3日 星期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440元


晚报讯 (记者 岳娜)昨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市政府发出《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400元。

据了解,为保障城乡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4年4月份的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2014年12月份的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0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600元。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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