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晨曦)市中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即日起将进行综合整治,整治范围为城区范围内(东至东外环,南至十里泉路,西至横山路,北至北外环)所有主次干道。
规范客运经营,依法取缔非法从事营运行为的各类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电动四轮车,查处无营运证的各类汽车。整顿交通秩序,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查处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闯红灯、闯黄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号牌、变造号牌、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清理占道经营,重点清理占道经营的配货站、汽车修配站、洗车店、煤炭销售点等各类经营摊点。整治户外广告,严厉查处非法设置的广告牌匾、过路横幅、落地广告牌匾。整顿客车营运行为,严禁客车随意停车、漫游载客、超载超员。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出租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无车牌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该区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由该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